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誠信經營

利益衝突迴避專區

建立本中心誠信經營之文化,健全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謹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及「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經本中心108年11月29日第九屆第七次董事會通過,訂定「誠信經營通則」。
通則中明定本中心應遵守財團法人法、民法、政治獻金法、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前提。本中心人員於執行業務過程中,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董事會、管理階層及中心全體同仁,皆應積極落實誠信經營通則內相關規範。

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由企劃推廣部與管理部共同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由內部稽核負責本規範之監督與受理檢舉業務、協助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確實查核及評估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運作之有效性,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評估遵循情形,向董事會報告。

塑膠中心 「誠信經營通則」全文
落實利益衝突迴避規範,建立本中心廉能反貪之風氣
謹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本中心「誠信經營通則」、「研發成果運用利益迴避及衝突管理辦法」、「採購管理辦法」等規範實施。
本中心人員於執行業務時,發現與其自身或其所代表之法人有利害衝突之情形,或可能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與其有利害關係人獲得不正當利益之情形,應依內外部相關法規原則辦理,並將相關情事同時陳報直屬主管及專責單位。
應迴避樣態包含:
1.董事會會議議案之利衝迴避: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予迴避。
2.研發成果運用之利衝迴避:研發成果運用案件承辦或決行人與科技移轉案之業者之間有法規規範關係情形者,應予迴避。
3.本中心執行各項採購需遵守利益迴避:
(1)辦理採購之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之利益時,應予迴避。
(2)參加本中心超過新台幣壹佰萬元招標案廠商,需提供載明利益迴避之廠商聲明書,或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迴避或提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後始得參加招標。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全文
檢舉窗口
若任何人發現本中心人員於從事業務行為有涉及不誠信行為,
請使用「檢舉窗口」向本中心內部稽核反映。

檢舉窗口:如下連結
專線檢舉:04-23595900轉214 內部稽核
書信/當面檢舉:40768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8路193號 內部稽核
電子郵件檢舉:llm@pidc.org.tw 內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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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案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專責單位得不予處理
1.檢舉人未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號碼及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或電子信箱。
2.未提供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3.無具體事證。
4.同一事由經適當處理並明確答覆後,而一再檢舉者。
誠信經營落實情形
依據誠信經營通則,
本中心落實誠信經營情形說明如下
  • 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本中心經營策略
    1. 塑膠中心願景:PIDC-Discipline(自律互信)
    2. 108/11/29董事會通過頒布「誠信經營通則」
    3. 本中心「誠信經營通則」第3點~第13點,明定員工行為指南及不誠信行為之具體範圍,包含:行賄及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不當慈善捐贈或獎助、提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侵害智慧財產權及利益衝突等行為,訂定防範及處理程序作法。另針對智慧財產權及利益衝突,訂有「研發成果運用利益迴避及衝突管理辦法」。
  • 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 依「誠信經營通則」及「權責劃分辦法」實行,並設計「辦事細則」,確保各項權責分立相互制衡(如:管帳不管錢,採購不得兼辦驗收等)
  •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
    1. 本中心已設置並公告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管道,由內部稽核單位為受理及調查專責單位,檢舉方式及管道,包含網頁填寫(塑膠中心網站首頁-違反誠信經營檢舉、員工專區內網)、電子郵件信箱、電話或書面信件等多元管道,提供揭弊者檢舉並受理舞弊或違法等情事。
    2. 訂有揭弊者保護機制,確保對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3. 近三年未接獲檢舉;檢舉案件0件/處置案件0件。
  •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1.每年安排線上教育訓練,全員完訓率100%​​​​​​​
    • 112年核心職能-誠信經營教育訓練(應訓/完訓人數244人)
    • 112年新人訓-誠信經營教育訓練(應訓/完訓人數50人)
    • 112年新人訓-研發成果運用利益迴避及衝突管理教育訓練(應訓/完訓43人)
    • 112年新人訓-營業秘密教育訓練(應訓/完訓人數50人)
    • 112年新手主管訓-智慧財產權測驗教育訓練(應訓/完訓人數6人
    • 112年董監事會-誠信經營宣導暨執行情形說明報告(應訓/完訓人數30人)
    2.於中心官網及員工內網,建置誠信經營專區宣導
    3.董監事會全體成員簽署同意遵守誠信經營規範。
  •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本中心內部稽核負責誠信經營規範之監督與受理檢舉業務、協助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確實查核及評估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運作之有效性,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評估遵循情形,向董事會報告。

      1.112年度3/3召開召開10-7董事會

      2.112年度3/3召開召開11-1董事會

      3.112年度5/9召開召開11-2董事會

      4.112年度11/1召開召開11-3董事會

  • 誠信經營政策與措施之檢討修正
    中心應隨時注意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檢討改進本通則及推動之措施,對於已發生之不誠信行為,應責成相關單位檢討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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